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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錦也不可能說綁架就綁架的。他也有自己的事要處理,等他有空才能忙到女人的事。 —— 明修本來計畫帶蘇櫻到附近玩玩的,可是公司那邊臨時讓他錄製一首歌,所以他只能讓她到錄音棚來。 正好也讓她可以聽聽自己的歌聲。 他別的地方都不自信,但是對於自己得天獨厚的嗓子是非常自信的。 要不然他也不會做歌手了。 “蘇律師,你好。”黎霧知道他們交往了,很為他們高興。 “你好。”原身與他認識,不過認識的卻不深。黎霧只是偶爾諮詢她一些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 張晨奕今天是第一次見蘇櫻,他表現得挺亢奮的:“你就是明修哥他們說的那個律師吧,看上去還挺漂亮的。” 黎霧敲了他的頭:“還這麼大大咧咧的,沒看見你明修哥快殺了你的眼神嗎。”他這個弟弟哪裡都挺好,就是性格太率直,沒有心眼,有什麼說什麼。不是說不好,只是容易惹人不高興。 他們公司對於藝人談戀愛管理的不算嚴格。所以明修也沒有隱藏跟蘇櫻的關係。 “你離我們遠點。”明修挑眉,冷冷說道。 張晨奕委屈巴巴地說:“哥!你太過份了!” “有异性沒人性!” 黎霧都快沒眼看了:“行了行了,別貧嘴了,我們趕緊去錄音吧。” “你在這裡等我,我很快出來。” “嗯。” 他們三人進了錄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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