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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第二册》(7) (第1/13页)
字条 2009年夏天,我和彩姐终于拍了我们俩在一起后的第一套照片,对于影楼的摄影质量我不去评价,选择拍摄的地点倒是让我感觉不错。 在沙坪坝歌乐山附近一个叫做“海石公园”的地方,据称这个公园全是城堡式建筑,清幽自然,是国内某个糕点大王兴资修建的。 不知道起初是不是因为希望修建给自己做个别墅什么的,后来发现地方虽然很美,但是路实在太难走,于是索性对外开放成为公园,给诸如我一类的装逼青年们提供一个可以肆无忌惮摆造型拍照的地方。 认真说的话,我确实算是一个挺肆无忌惮的人,从小便是如此。记得小时候放暑假,父母怕我在家里不老实,就把我送到单位组织的暑假活动班去,跟一群孩子们玩。 我却在那里没呆几天就被值班老师一顿痛骂,还踢了我几脚,从此记恨在心,于是终于被我逮到机会,夜里翻窗进了活动室,满满当当地在他的凳子上拉了一泡屎,然后第二天很早就去了活动室,就等着看好戏。 当起立坐下的一瞬间,他那种让人非常愉快的惨叫声沁人心脾,一只恶魔在我的脑海里狂笑,谁叫你要惹我呢。 长大以后也是如此,由于我这一代人,深受香港某不良影片的影响,我不能说那部片子是古惑仔,它的出现,算是彻彻底底地打乱了我们这一代人原本安稳的生活。那几年我算是给国家的vcd事业做了很大贡献,租碟买碟都花了不少钱,结果人没学好,一身劣习离开了校园。 所以当现在有谁敢说自己肆无忌惮的话,我就会立刻肆无忌惮给他看。 话说回来,那天在海石公园拍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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