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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4/4页)
着未来的志愿问题。 程默说他想考B大,这样就能留在本市,周末还能随时回家。他说那话时的语气多虚啊,现在想想,那根本就不是因为没有把握,而是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留下。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想困住自己,让他就算找人,也只局限于B市的范围。 贼精,从那时开始就把他算计死了。 亏他还真信了这鬼话,认真想着哪怕他最后成绩追不上,B大录不了了还能报个隔壁街的职业技术学院呢。 总归是挨得近,下课就能过去逮人。 这事不能细想,否则他真怕自己忍不住闯进浴室把程默揪出来让他屁股开花。 说回蛋蛋。 蛋蛋是在他们回家的最后一个分岔路口前发现的,过了那个路口他们就该一个往左一个朝右,这样就算发现了它,估计它也没法活了。 毕竟要是程默一个人的话,看到那副惨状估计只会急得要哭,至于他么,未必有那个闲心去管这起子事。 幸亏是他俩一起。 他俩当时还在一起。 蛋蛋那时只有两个月大,刚断奶,母猫不知道野哪儿去了,留下它孤零零一只弃婴,大概是在马路牙子上瞎窜没当心吧,被来往的电瓶车轧断了腿,血迹从路中央一路延伸到它苟延残喘的草丛里。 程默一看到血就吓坏了,还以为有人被害抛尸呢。 其实那血流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于奶猫来说确实够喝一壶的,但要是人血的话,估计只是女生来一次月经的量。 哪儿能是抛尸,凶手说出来都嫌丢人。 后来在他的安慰下程默也发觉是这个道理,他就是胆子小,绝不是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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