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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1 (第2/4页)
,根本就是城中村里的农民房。 他不爱和人合住,工资也算不得多,给他妈汇走一半之后剩下的只够勉勉强强租个单间,平时再买点烟酒,请兄弟们吃几回饭,基本月光。 先前的租客在屋里搭了个小灶,红砖水泥砌成的墩子,原料估计还是趁附近那片拆迁时捡的,某几块缺角,但比另买一张桌儿便宜,零成本,要不是怕烧柴火把屋儿弄得烟熏火燎,那哥们儿没准还想彻底返璞归真了。 应旸那时就搞了个电磁炉摆敦子上,偶尔在家开火——在他受不了外头地沟油荼毒的时候。程默爱吃的很多东西就是那阵子练出来的。 刚来A市的头两年,他没少感受这种所谓“生活的烟火气”,后来条件渐渐好点儿了反而再没怎么下过厨,要么是跟着上头出去洽谈生意的时候顺带吃点山珍海味,要么就在Qaeda里随便对付一顿。 味道自然不差,就是缺了那么点意思。 正常过日子的意思。 人都有惯性,呆惯了十来平的小窝,年初搬进来以后他嫌这边大得过分,干脆也不怎么住了,照旧猫在Qaeda里,只听杨九晖的升了间套房了事。 现在程默住了进来,他或许可以好好地把这里布置一下。 主要还是得参考程默的意见,毕竟老城区那边的小房子待起来感觉就很舒服,家不在大小,关键看里头住着什么样的人。 应旸正在这头暗自盘算,那边程默已然收拾好厨房,转过身来问他:“中午想吃什么?” 其实应旸原本想带他出去吃的,但菜都买回来了,不做也是浪费,于是看着清单上的食材开始估摸点餐:“简单点的,就青椒炒rou、手撕鸡和鲜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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