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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 (第1/7页)
chapter I
我与他是在上个月的读书会上认识的。 那几日气温骤降,雨连着下,天总看不到晴,无端让人烦闷。 读书会在一个书店里举办,来人大多是年长者,他们各自手里拿着书,也拿着稿。 总说从一个人的字看一个人的骨。看着这些的手稿,我总想着自己该是个软体动物。 我注意到他时,先注意到他手上的书。 王小波的。 那时在清平山,王二和陈清扬白云匆匆,山中只有我们两人。 于此书,李静在序言里写爱之者甘之如饴,厌之者摇头不已。始爱终弃者自感棋高一着昨非今是。王二的读者,没有中间状态。 我在想他是哪种。 再注意到他这个人。 很少见的标致小麦肤色,让人一眼就置身于就南加州的圣塔安娜风中。他细长上挑的狐狸眼一眨,我就像是被Santa Ana点燃的加州山火。 漂亮又野性。玫瑰带刺,才是玫瑰。 我那时在读贾平凹的。 他到底是王二还是五魁。 若是前者,则此时在书店里,我与他便可濛濛细雨,眼中只有我们两人了。 台上人们正分享着读书的感触,情绪激动时会将书翻至某一页,从头念与大家。我从来懒惰,因此没有准备交流的稿,再说我此时也已经无心,便起身向他走去。 我坐下时,他抬头对我笑了笑。 我指了指他手里的黄金时代,问他, 你喜欢王二吗? 问完我就后悔了,这真是一个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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