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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脱罪的方法 (第5/5页)
间,中间只间隔了不到三分钟时间。 想要在三分钟的时间里杀一个人,并且还要抹掉一切杀人的痕迹,比如美工刀上的指纹,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我说:“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当时你们的人第一时间赶到凶案现场之后,应该不难发现,焉有权就是死在这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而在这段时间里我是唯一可能存在的凶手!” 何志良点了点头:“这也正是你没办法脱罪的原因,也是我今天找到你的原因,我想跟你合作,一块儿找到这个凶手!” 说句实在话,何志良找我合作,比张柯出手帮我更让我有安全感。 这不仅仅因为何志良的身份,更因为这样能堂堂正正的还我一个清白。 我说:“你既然想要跟我合作,这说明在你心里已经笃定了我不是杀人凶手?” 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这关乎到何志良对我的主观态度。 相较于张柯给我想的办法,我更倾向于与何志良合作, 虽然最后我都可以恢复自由身,但脱罪和清白是有差别的。 “你也可以这样认为,实际上我之所以想要跟你合作,还因为这起案子,与五年前发生在思勉小区的一件案子非常类似。除了类似以外,还有一个让我值得关注的地方,上一起案子焉有权也算是有间接参与,而这一起更是直接参与。” 说话的时候,何志良拿出了当年发生在思勉小区,也就是现在司妃妃那套房子里的那起惨案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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