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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4/4页)
鞋子和包包也被随意地丢弃在一旁,唯独手机被拿走了。从死者包包里的身份证可以得知,死者名字叫做崔媛媛,今年二十二岁,同样是外地人。 死者生前被皮带之类的皮制品鞭打过,但现场却没有发现任何皮质品,可见凶手是用自己身上所系着皮带来鞭打死者的。 之前发现的那两名死者都是在工业园区附近的地方发现的,但这一名死者却在距离工业园区十公里之外的废弃建筑工地遇害。这个废弃工地沿途几公里内都是荒废的农田,死者不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然后被凶手杀害。 唯一的解释便是,是凶手将死者带来这里的。 凶手不可能徒步将死者带来这么远的地方将死者杀害。凶手也不太可能住在这个废弃的建筑工地附近,因为两个案发地点的距离相距十公里那么远,他住在任何一个案发地点附近都不符合常理。 也就是说,凶手他必定有一辆车,才能来回这两个案发地点。 前两名死者在市区内遇害,若凶手强行将她们拽到车里面的话,她们当时应该会呼救,沿途也应该会有人看到才对,然后拨打报警电话才对。但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所以死者应该是在自愿情况下上了凶手的车。 但以凶手的经济水平,他不太可能拥有一辆好车,但若他所开的车只是一辆很差的面包车,又或者是国产小型汽车,再加上他不善言辞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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