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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3/4页)
卢少连气哄哄答道:“那个不开眼的小贼,只拿金银器,但凡嵌着宝石的,就把上头所有宝石都给我留下,盗走金银,要知道那些镶嵌工艺现在好些都已失传,他就这么给我拆了!!!拆得那叫一个干净,比最老到的金匠还厉害,宝石上毫无金银残留痕迹,简直像狗舔过一样。” 那边永嘉在自己房里登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作者有话要说: (“清香传得天心在,未话寻常草木知”这两句出自明代大家方孝孺,被我剽窃了。) (御史里行就是实习的御史,唐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设御史大夫1人为其首长,以御史中丞为其副。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台院有侍御史六人,掌纠察百僚、弹劾不法;审判皇帝特命的案件,并与门下省的给事中、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分直朝堂,受理冤讼,号称“小三司”。侍御史还有专人分管御史台官署的日常杂务。侍御史在诸御史中地位最高,职权最重。 殿院有殿中侍御史九人,掌殿廷供奉之仪式,纠察朝会典礼失仪和随驾检举非违等事。 察院有监察御史十五人,资历浅者称“监察御史里行”,掌监察地方官吏及尚书省的六部。唐代以“道”为监察区,唐太宗时全国划分十道,玄宗时增为十五道。每道派监察御史一人,后来也称巡按使、观察使、按察使等。 御史台三院的设置与明确分工,说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发展成熟。为了保证御史能够独立地行使弹劾权,唐代改变了过去由御史台长官选任御史的做法,而由吏部选任,有些御史还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御史除了具有监察职能外,还有一定的司法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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