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门阀_第一百九十四章 乡社自治互助制度(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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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四章 乡社自治互助制度(3) (第5/6页)

成熟的想法,诸君听听看……”

    “本官打算这样去做……”

    “给乡社划拨一部分公田,作为乡产……乡产所得,为乡社正弹的俸禄……”

    “然后,再给乡社划拨一批牲畜,以为乡社畜产,鼓励百姓租用,所得钱货,为乡社之活动经费……”

    “再官府要承担一部分的乡社经费……”

    “而允许乡社本身自筹一部分……”

    “最后不足部分则由全乡百姓共同承担……”

    “而乡社每岁的四月、七月、八月、四月与正月议事之时,必须公布所有支出,列于露布之下,还需要提供一个账单,供县官审计……”

    这是张越深思熟虑后想出来的一个暂时制度。

    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乡社制度看上去能够合理且正常的运转。

    有乡产,有乡经济,甚至在未来,可以发展类似的集体产业,譬如手工业、编制业等等。

    又乡社组织百姓生产,然后卖给商人,换取资金。

    至于国家拨款,这是必须要有的。

    哪怕只是拨一个铜钱!

    因为,张越玩这个乡社,不是真的要搞什么民猪自由。

    更不是要搞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

    在事实上,成立乡社,建立这个制度,只是为了让它更好的帮助张越来治理和组织百姓,更有效率的利用所有资源。

    乡社必须也一定要受到官府的控制。

    也唯有这样,这个制度才有未来。

    不然,一个不听话的民间组织?

    统治者分分钟就可以教它做人!

    独有乡社制度,成为体制的一部分,成为皇权可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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