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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4页)
象都没有。 但,我向来对咬着金汤匙出世的豪门子弟一点好感也没有,觉得高高在上的他们不会体恤我们这些低下阶层平民百姓的疾苦。 而且,我觉得他们会很自私,习惯了要什么有什么的人,怎么会不自私呢? 更正确的说法是:我觉得自私是人的本性,只是我们这些低下阶层的人,碍于求存,因文化、社会不断的教育熏陶,将我们自私的本能压到最低。而这些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儿,周围充满奉承的人士,自私自利的本性不止没有被压抑,反而被助长。 但,看来,这次我错了。 人性本善是对的。 王子为什么要和心爱的洁分手? 不只是分手,而且最好是今生永不再相见。 为什么呢? 这不是分手时撕破脸烙下的狠话。 他们还很相爱。 就是因为王子深爱着洁,趁时还未晚,还能保全洁的时候趁早说分手,这样对洁可能造成的伤害可以减到最低。 以前有听人说过:有一种爱叫放手。 我想这是什么歪理嘛:这完全是不爱了的借口。 虽然王子这一次让我领教到真的有一种爱叫放手。 仅此一次,因为我还是觉得这句话还是那些情场浪子用来推卸责任的借口。 什么叫有一种爱叫放手? 要是真爱,就算是死了也要爱,就好像黑寡妇,Latrodectus mas。 ‘啊!你竟然用黑寡妇,Latrodectus mas来形容爱情?你真的是不食人间烟火、住在井底的大叔!’洁翻白眼道。 再说王子放手的爱情。 怎么说呢?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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