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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2/4页)
去吧。” 沈昼从初中就开始接触重金属音乐,摇滚。 那会儿戴着耳机子天天放的是SLAYER,走在路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过往的路人,他耳朵里却是一群人在嘶吼尖叫。SLAYER沙砾感的民族唱腔,把杂音都给去除了。那种歌声就像是一枚坚硬的核,在他心脏中央,向四周辐射。 听了就如同中毒,腐烂一样,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摇滚。 因为只有在那种喧嚣的旋律中,他才会感觉到一种奇异的放松。 陆淮与是个酒吧的驻唱,沈昼上初中时认识的。 曾经还跟他一起组过乐队演出,跟着一起跑过几个场子。但是因为这音乐比较小众,所以一直都是在地下。 那会儿到外地演出的车马费都得自己出,不仅没演出费还得倒贴钱。 不过他们因为热爱这个,所以感觉很快乐。 但是后来沈昼他妈知道后,去闹了一阵,弄得大家都很难看。陆淮与让他好好学习,暂时别碰这个了,后来沈昼就没再跑过乐队。 这次淮与哥突然说要请他来救场,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沈昼走到小广场的时候,给他打了个电话。 “哥,你人呢?”沈昼往开阔的广场上走了几步,“我在那坨什么雕像旁边呢,看见我没。嗨,这儿呢。” 老远走来一个穿着铆钉皮衣的青年,冲沈昼挥了挥手:“阿昼。” “噫,可别这么叫我。”沈昼摸了摸胳膊,“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还想跟你来一出子言情戏码呢,你特么一出口就破坏气氛。”陆淮与看了一眼他身上的校服外套说,“你等会儿就穿着这个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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