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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4页)
,我眼皮在不停地跳,沈牧也停下来在看着我们。 如果说必须要说一件后悔一生的事情,那就是中学不懂事的时候和齐萧在一起过,而且还在一起了十天——浪费生命的十天。 我高二的时候加入了学校的辩论队——在留学中介的建议下,和齐萧成为了队友,我是三辩,他是一辩。 为了一些大型的辩论赛,我们会熬夜看材料、讨论等,青春期的萌芽就是在那个时候不知不觉开始的。长时间的接触下,我对齐萧有了某种感觉。齐萧也会很刻意地做出一些让人误会的举动——摸头、戳脸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事实证明,这个渣渣当时看出来我对他有好感了,他就是故意的,在撩我的同时还在其他地方广撒网,贱得很。 虽然第一次恋爱经历不够美好,但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原来我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 我当时只有十六岁,第一次谈恋爱,只和齐萧牵过手。 就在那十天内,齐萧好几次隐晦地和我提起过一些那些方面的要求。虽然我当时喜欢他,但还不至于像陷入纯情的少男一样单纯,我的本能反应就是拒绝。 我拒绝了齐萧后,齐萧就没有再主动联系过我了,我还为此伤心了一阵子,初恋无疾而终。 后来听贺元泽说,齐萧和他的一个男朋友在游泳馆公共浴室瞎搞的自拍小视频被传到了网上,才后知后觉地害怕起来——这大概就是想到就让人恶心的初恋吧。 我神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厚脸皮的人,粗声粗气地问他:“到底想干嘛?有屁快放!别站在这儿挡道!。” 齐萧生了一副好皮相和一副厚脸皮。这二者并不矛盾,好皮相更是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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