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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4 (第1/4页)
或是直接跳过,或是干脆用别字代替。 林黛玉如此,重视“孝义”的诸位科举学子更是如此。 朝廷对讳饰这一方面也十分的重视,律法规定,若学子发现犯忌讳后隐瞒不报,废黜所有功名,三年内不许重新入场考试,若是官员发现犯忌讳者而隐瞒不报,发现后官位不保且还要判刑一年。 这项规定,自唐朝科举逐渐完善之后就已出现,由古至今,因为这个痛失考试机会的人不在少数。 最惨的要数唐朝诗人李贺,因为父亲名字里有个“晋”字,与“进士”的“进”同音,一辈子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也因为这个原因,郁郁不得志,最终在二十七岁那年早逝。 在逐步完善的科举考试中,已经形成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考生若是发现试卷上有父母的名字时,就要向考官推说自己心口疼答不了卷子,考官也心领神会,直接允许其离开考场。 陆烁想完这些,微微有些惊讶,道:“这么严重?怎的以前没听您提过?” 说完之后,陆烁心里又暗暗庆幸。 得亏前面几次的试卷中,都未曾涉及过他祖父的名讳,不然他可能就是跟杜鼎臣一样的下场了。 “不是我不提,是自本朝以来,这朝廷对于犯讳名这一项的重视程度就已经大大降低了!况且,你祖父的名字又是太宗皇帝亲自赐的,这御赐之名并不在讳名行列,你写与不写都没有区别,我实在没有跟你提的必要!” 祖父的名字是太宗皇帝亲自所赐,这一点陆烁自然清楚,但御赐之名就无需避讳?这一说法陆烁倒还是头一次听说。 不过他关注的重点可不在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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