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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 (第3/5页)
它的主人。 但那双眼睛始终多么干净啊。 作为一只无父无母的杂种在满是男人的侍卫营长大的我,与这一条杂种狗曾经如何相依为命度过了许多漫长的时光:无数个遍体鳞伤的夜晚里它曾用湿润的舌头舔舐我的血液;在我被数个男人按在地上扯去衣服时徒劳撕咬他们的裤脚……程玦不知道,他也懒于知道。 我端过一旁装满清水的铜盆走上前,跪在程玦的床前,执起他瘦削的骨节分明的大手。 那时我的膝盖下就压着小狗的尸体,即便十岁的我很轻,人类的体重和坚硬的膝盖仍然将那具尚且柔软的动物尸体压穿,它的爆涌出的血液腹腔液打湿了一大块布料,内脏包裹着我的膝盖,温热以至于guntang。 那时我是怎么做的来着?哦对了,我没说话,只是依言垂下眼打湿白色的巾帕,细细擦净他手上的每一寸血污。 是啊,我恨程玦,他是个疯子。 程玦不喜欢坐轿辇,故而从那之后,他想去哪我都抱着他。如厕、洗浴、梳妆、吃饭……一切都不假他人之手。 我知道他做过的所有事,与所有他想做还没真正做出来的事。 宫变那天夜里我也是这样抱着他进了福宁殿,老皇帝躺在龙榻上“嗬嗬”喘气,我拖了张凳子来放在床边,将程玦安置好,安静站在他身后。 “你是来报复我的吗?”老皇帝不停咳嗽,“报复我杀了纯……” “一个跟低贱的野男人通jianian、还把杂种生下来的女人,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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