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010【夜袭】 (第2/5页)
经过文吏一番解释,赵瀚的固有认知被颠覆,原来明代审案不是直接击鼓升堂。 县衙大门西侧,必建有申明亭。 财产纠纷、打架斗殴等民事案件,得先到申明亭进行劝解。 案件双方的里甲长官,还有县衙的相关文吏,一起对当事人陈说利害。若能庭外和解,则用不着打官司。若双方都不肯让步,那就拟状击鼓立案,由县太爷亲自升堂审理。 是不是非常熟悉? 司法调解啊! 这玩意儿是朱元璋首创的,可以把各地州县长官,从鸡毛蒜皮的小事里解放出来。 当然也有缺陷。 随着大明吏治败坏,县衙主官们开始怠政,啥事儿都让文吏去处理。文吏可以和里甲长勾结,在司法调解阶段,威逼当事人让步,导致弱势方总是吃哑巴亏,许多积年老吏甚至因此掌控民事大权。 既然穿越回到古代,就必须了解各种社会情况,否则今后打官司都不知道该走哪扇门。 见赵瀚问这问那,似乎对县衙很感兴趣,文吏主动客串起了导游。 他指着县衙的第二道门说:“此乃仪门,并不常开。只有知县上任、迎接贵宾、祭祀庆典……此类喜庆日子,才会打开仪门出入。” 赵瀚立即领会:“礼仪之门。” “小公子正解,”文吏又指着仪门东侧的偏门,“此乃人门,又称喜门,供县尊及亲随出入。” 赵瀚指着西侧的偏门问:“那道门呢?” 文吏解释:“那是鬼门,又称绝门。用于提审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