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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嚣张的日本人 (第1/7页)
有了林唯提供的车牌照号码,加上交警在事发现场的询问,肇事车辆很快就找到了。那是一辆日本丰田车,车主是个日本人,名为池田唯俊,是一家日本贸易公司常盘商事的驻华代表。警察很快就证实了,当天正是池田唯俊驾驶汽车擦刮到了孕妇,而且肇事后逃逸,造成了该孕妇流产。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池田唯俊虽然再三地狡辩,最终也只能承认是自己交通肇事。 由于孕妇得到了及时的抢救,并没有出什么大问题,只是孩子没有保住,依据《交通法》的规定,警察局认为还构不上交通肇事罪,只是要求池田唯俊赔偿受害者损失,赔礼道歉。但是池田唯俊态度十分恶劣,一口咬定,当时路口已经变为绿灯,可以通行,那孕妇在过马路时,突然后退了半步,才造成这样的结果,所以应当是双方都负有责任。鉴于人道主义,他赔钱可以,但是赔礼道歉不行。如今,双方正在警察局里进行调解。 方明远他们赶到警察局,听说他们是为了前两天孕妇被撞一事前来,警察局里的一位姓赵的副科长先接待了他们。 “赵科长,听说前两天奉元电子科技大学门前孕妇被撞一事已经找到了肇事者,但是肇事者拒绝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还未落座,方明远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方……同志!看来你的消息很灵通吗,确实是这样。”看着方明远,赵科长觉得自己叫同学不大好,叫同志又是很别扭。但是人家是开车带着司机来的,显然不是一般家庭中人,加上方明远他们当时应算是见义勇为者,所以他还不敢怠慢。 “他凭什么不赔礼道歉?”方明远这火气立时就窜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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