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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1/4页)
会有闲情回顾过去呢?” 他跟秦冕只有一面之缘,他居然还奢望这个人能记得他。原来是白鹿自己钻了牛角尖,秦冕太可怕,总能撩起他多余的小情绪。 书上明明说,忘记过去等于背叛。可惜对象只适用于普通人。 有些人,生来就不会被繁琐的规则限制,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规则。 正如秦冕把白鹿忘了,这于他也是一种风情。 高扬像只长臂猴,突然从身后挂在白鹿肩上,“哥,发什么呆呢?是不是我技术太好,太舒服了?” 白鹿被他吓醒,费力将这只半路空降的长臂猿从身上扒下来,“这么快?这个肩膀揉得太便宜了吧?” 高扬一脸坏笑,指着白鹿锁骨,“哥你看,我捏的,像不像吻痕!” 白鹿这才低头看自己肩膀,皮肤一片粉。锁骨那一块被重点照顾过,有些淤血,确实像吻痕。遂一爆栗敲在高扬额头,“臭小子!你再捏高一点,衬衫领都遮不住了!” 高扬抱头求饶,盯着白鹿瞠大的眼睛在这个温度里流光玉彩,像是突然忘了痛,“哥,你的眼睛真美!真的,我之前这么说你嫌我马屁,可是我真觉得它们很漂亮!” 白鹿一怔,喉头微抖,似是想起一段过往。他嘴唇张阖,急于掩饰心慌,索性抬高左手,作出势要打人的动作。可在碰到对方身体前又猝然停下,他冷静下来,翻手抓着被褥朝高扬脸上扔去,“你鞋都没脱,赶紧从我床上下去!” 白鹿在城市五环外租了一间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室一厅,高扬平时跟爷爷住,离学校近,只在周末或者有事情才来这里找他。 白鹿把高扬送走,驻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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