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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4页)
了,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于是就生了下来,这导致洛父的工作没了,不得已去当了个个体营业户。 在当时个体营业户当然是没有公家的饭碗来的自在。于是乎,在原主被他们认为是不详的象征,于是原主在刚出生时便扔在了老家的亲戚家。 原主从小跟着大伯大娘,然而他们也有自己的孩子,虽说对原主也不差,但到底不是自己的孩子,关注度也不会多到哪去,最多就是让他吃饱穿暖。 从小缺乏母爱和父爱的原主长大后不仅没有恨父母,反而百般讨好他们。 渴望,从中汲取到爱,傻孩子。 话说,洛父在丢了公家饭碗之后,努力经营私企,洛家也成功地富起来了,成为一个人们口中的“暴发户”。 不久后,洛母便生下了第三个小孩,取名洛阳。洛阳因为早产的关系,从小到大,大病小病不间断,甚至严重贫血。 洛父忙着管理公司,大儿子一毕业就进了公司帮忙,家里便只剩下洛母和洛阳。 洛母把自己的一腔感情满满地灌给了洛阳,舍不得他遭到一点点委屈。每次看着洛阳因为病痛所带来的痛苦就难过极了。 洛母受到那些肥皂剧的影响,看着电视上的那些个偶像剧,女主在接受了亲人的血液后,就快快乐乐地和男主生活在一起了。 于是傻乎乎地认为认为亲属的血液效果可能会更好,而这个时候原主出现了,便把主意打到了原主身上,在原主刚刚回来的时候,对他很好。 没过几天,洛母让厨子做了一大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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