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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惊心动魄(下) (第1/6页)
陈玉楼此次带着青囊派的弟子一同探墓,屡屡觉得如有神助,青囊派看起来和盗墓一门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仵作”也是医道的一种,早在《礼记》中就有有关通过检验尸体判断死亡原因的记载,宋代的《洗冤录集》和《折狱龟鉴》更是此中翘楚。因此青囊弟子大多数都具备验尸的本领,非但对常见的各种创口十分熟悉,更能轻易分辨尸体上的伤口是生前还是死后造成的。 方才在昏暗的木椁中,楚门羽仅凭手上的触觉就断定了石精棺中的叁段尸块来自叁个人,在查看过碎尸的头颅和眼框处后,更是一口咬定此人是生前被施以了剜刑,盖因古代剜刑会使用特定的刑具,内有旋转刀齿,放在人的眼睛处一转,就能活生生的将眼球全部剜出来,这种刑具会在眼眶上留下独特的切口。 这不,听楚门羽说石精棺中碎尸的双腿僵变紫褐,且有黑痕,又听陈玉楼提起“剜眼”“掏心”之刑,张门治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夺魂,是夺魂之刑。” “夺魂”之刑始于商汤时期的巫术,传闻这种酷刑可以抽去活人的魂魄,将人变成既不生又不死的行尸走rou。和大部分“巫刑”一样,在中原大地上,这种酷刑直到战国时期才绝迹,而云南远在边陲,夷人又笃信巫蛊之术,所以夺魂之刑在这里延续的更久些,因此也留下了更多的相关记载。 “所谓的夺魂其实就是用百来支刻有铭文的骨针,先刺入受刑人身上的大xue将血放干,再给受刑的人灌服大量牛、羊、鸡之类,混合了蛊毒的畜牲血。传说夺魂之刑能将人变成活死人,这不过是谣传,受此刑者必死无疑绝无生机,只是有时候遇上蛊毒发作,尸体会发生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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