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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政(下) (第2/4页)
让这些出钱的人收钱,过路的商人要交钱才能通过,不交不能通过,这不成了保护费,成了山大王。寡人辛辛苦苦打下的天下,怎么能便宜他们,要收钱也是大秦朝廷来收。” 尉缭他们赞秦王之言有理。 周冲这一提议是现代社会采用的法子,比如某某公路,商家拍下来,修好了路,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很合理的事情,可在秦代,要实行起来就很有困难,关键是要秦王他们这些时代精英一下子认同,还有困难。 正是从这点考虑,周冲写的不是奏章,是技术性的文书,已经很详尽完备了,到了可cao作性层面了。没想到,时代差距太大,精明的秦王还是难以理解,加上周冲没在咸阳,不能给秦王当面解释,才有这种结果。 还好,甘罗的看法与他们不同,道:“王上何故明于一世,而昧于一时,周先生这一策议是一妙策,王上怎能不采用?” “那你说说看,妙在哪里?”秦王很是好奇地道。 甘罗解释道:“王上请想,要是不让他们受益,有利可图,这些人会掏钱出来修路吗?” “无利不起早,无利可图之事,没人去做!”秦王想也没有想地回答。 甘罗小手互击一下,道:“这就对了!要给他们适度的利益,他们才会掏钱来修。要是民间不出钱,只有王上下旨发动民夫去修了,民夫这一来一去,往来于道路上的时间就很长,差不多一个月吧。这些民夫出发到回家,要花费几个月时光,他们的吃穿用住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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