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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4页)
但拿回了她的存款,还跟他要了一笔‘出场费’。 但你要说她做事只为钱,又无法解释她为什么写书。在何锋看来,祁凌无论做什么工作,赚的钱都比她写书多。反正她的那点钱,他看不上眼。 祁凌快速打完一段话,停下手:“梦想,爱好,就像你爱你的游戏,我也爱我的书,千金不换。” 何锋脸上露出怪异色神色:“我记得你初中毕业就开始玩游戏,喜欢到入魔。既然爱好梦想有保质期,还坚持做什么?” 祁凌没想到何锋连这都知道,自嘲道:“大概是我本性冷血,容易喜新厌旧。喜欢的时候我愿意拼命去做,不喜欢了就碰也不想碰。反正努力过,也得到过,很满足。” 何锋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每个人爱好都会变,这不是很正常吗,只是像你从喜欢到厌倦碰都不碰,很少见。” 这个问题,祁凌曾经被死党问起过,想都不用想回道:“因为我不够聪明,心太小,只能用心做一件事!” 她想用心把它做好,做到自己能做到最好的程度。 可惜她天分有限,玩了几年,打游戏最多只能到职业代练的程度,制作游戏入门都没进,写又这样半死不活。 但是至少写只要她保持热情,一直写下去,就会有读者看到。如果正好和眼缘,那个读者就会成为她的读者。 她享受这种被认同的感觉,她喜欢别人喜欢她书。每一本书,在她看来,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而作者,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人。 这个感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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