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胡萝卜不当妖_分卷阅读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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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 (第3/5页)

修风格,确定不是暴发户才能干出来的事儿?



    

  



    

  白荼从秦景安怀里跳到沙发上,伸出爪子挠了挠垂下来的流苏,这特么居然是用金线做的!再抬头一看,吊灯周围镶嵌了一圈的珍珠玛瑙,墙壁上的书架里还摆着一溜的夜明珠,满满的暴发户气息,这人类是把自己当成龙了吧!只有龙会对金闪闪的东西这么痴狂。



    

  



    

  秦景安不是龙他只是个喜欢毛茸茸又特别爱金闪闪的胡萝卜精,某些人外表穿的特朴实其实内心早就被装扮成个小金人儿了,特实诚咬一口硌得牙疼的那种。



    

  



    

  穷兔一只的白荼看的眼红,但作为一只深受社会主义熏陶的三好兔子,是不会做偷窃这种事的,但是,如果秦景安自愿给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白荼一双兔眼亮晶晶的瞅来瞅去,在沙发上椅子上跳来跳去,期间还闻到不少胡萝卜味儿,最后顺着胡萝卜味儿最浓的地方蹦跶了过去。



    

  



    

  秦景安刚换好衣服就见白荼蹦跶了进来,然后一头扎进了衣柜里。他笑了声走过去把白荼从衣服堆里捞了出来,在耸动的小鼻子上点了点,“你是只小色兔吧,我就换个衣服就迫不及待跟进来了。”



    

  



    

  白荼挣扎了两下没挣脱,叽叽叫了起来:“叽叽叽!叽叽!”



    

  



    

  你个专爱摸人屁股的臭流氓,还有脸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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