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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伙人 (第2/6页)
一些人,余下的整1万块钱等分成两份,分给了在新岭工作的大儿子冯立,以及早年就到西部军工企业去工作的小儿子冯飞。把浮财都散尽之后没多久,他就撒手而去了。 冯立两口子拿到父亲给的5000块钱,先抽出不到1000块钱给自己的小家添置了黑白电视、电风扇和手表等用品,余下4000块钱则存入了银行。用何雪珍的话说,家里有两个大小子,未来都是要娶媳妇的。这年头,姑娘的眼界越来越高,胃口越来越大,平均一个孩子留2000块钱的结婚费用,还远远不够呢。 这一回,冯啸辰要离家北上,临走还抛出一个让冯凌宇开饭馆的主意。何雪珍再舍不得,也只能忍痛到银行取出了1200块钱,一半用于给大儿子置办行装,加上必要的盘缠,另外一半,就用来支持小儿子开饭馆了。但愿这个饭馆真的能像大儿子说的那样,一年之内就把投进去的钱翻着倍地赚回来。 冯啸辰前一世花钱,都是以“亿”为单位的,百亿、千亿级别的项目,他也经手过。在开饭馆这件事情上,他显得非常大气,而且也深信这种大气是不会有问题的。他给陈抒涵开出的条件,是包一日三餐,每月30块钱的工资,除此之外,还有饭馆的20%干股,能够参与年底的分红。 开出这个条件,其中有报恩的成分,更主要的是出于稳住陈抒涵这样一个核心员工的需要。冯啸辰未来想做的事情远远不止一个小饭馆,他必须要有几个自己信得过而且有足够能力的人作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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