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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4/4页)
“少爷。”赵星卓说:“我真的不会唱歌。” 郑余生说:“那只会讲故事?讲个故事来听听。” 赵星卓顿时觉得自己还不如唱歌,但郑余生提了要求,万一触怒了他,今天晚上多半不用睡觉了,只得说:“那…… 我给您讲几个我实习时,经手的案子吧。” 郑余生没有回答,赵星卓小心翼翼地问:“可以吗?” “说啊。”郑余生不耐烦道。 “有一个小女孩。”赵星卓道:“母亲得了爱滋病,父亲有家暴的恶习,被判小区改造……” 赵星卓站着,开始说自己实习期在英国一家有名的律所接过的案子,大多是跟着前辈一起,做一些公益诉讼。 郑余生虽然去过英国,却没有长住,仿佛对伦敦真正的模样挺有兴趣,一言不发地听着。 “你可以坐着说。”郑余生在赵星卓讲到一半时,吩咐道。 赵星卓便坐了下来,又说:“那个时候我觉得,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郑余生不予置评:“坐床边地上,我听得清楚些。” 赵星卓于是只能坐在郑余生床畔的地上,说着自己实习期碰到的事,当律师也不轻松,除了在办公室里翻宗卷,许多时候还要与酗酒的,离婚的,甚至杀人犯进行沟通,更需要许多实际调查,英国的律师犹如半个侦探,这话说得一点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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