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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4页)
业,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 所以说,衣冠禽兽,这个成语不无道理。这小区里头,来来去去的,皆衣冠楚楚之类,谁看得到里头包裹的是否烂棉絮。 还是黛安芬呢。宝凝只酷爱这个牌子。她有点憎恨自己的固执与偏爱,觉得一个人总要淡然一点地好,对物品,对人,不应只钻牛角尖。 比如至今午夜醒来,周身悄无声息,黑暗像潮水,孤单也像潮水,她想起来的,还是他。 呵。 他离开她已经十年整。三千六百五十天。她不得不惊讶自己的记忆力。读书的时候又不觉得。 她去洗澡,对着浴室镜子发半天呆。手指轻轻抚过精致面孔——他如果再见到她,是否还能认得出来? 她又独自喝杯葡萄酒才爬上床去睡。 酒精有酒精的好。容易让人入睡。 梦里仿佛听到那个流浪歌手忧伤的吟唱: …… 哭了一晚的你的样子 从此都种在我的脑海 月亮下的对白 单纯的像小孩 …… 她清晰记得,他们一起去跑步,自山脚奔向山顶,她脚下一滑,直接摔倒,足足滚落十几级台阶,膝盖跌破了,疼得要死。但她没哭,他倒哭了。 她因此怎么也不能明白,他这么心疼她,怎么会一声不吭抛下她离开。 在梦里也落下泪来。 第二天起得晚了,江朵朵的电话打来才醒。 她提醒她,“十点半约了人。” 哦。 她想起来,约了丛书。 听说是官二代,某次与丁迟吃饭时碰到他,第二天便打来电话预约。那样子哪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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