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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313章 李然又要讲故事了 (第5/8页)
狗,游猎江湖并且和美女嬉戏。 申无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后,便对楚文王说: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yin,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简单来说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乐,和美女睡觉,整年整年不上朝,应该处以鞭笞之刑。 当一个堂堂国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说应处以鞭笞之刑。用脚趾都能想得出来,这事得闹得多大。 更何况楚文王还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谁能鞭笞得了他?谁又敢这样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别人不敢管的,他管。 别人不敢做的,他做。 别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这,就是葆申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当笞,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导你、辅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对不起你爸。 所以对不住了,我今天必须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见葆申如此坚决,竟也好似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 于是,他主动跪伏于地,葆申也二话不说,束细荆五十,跪着手持荆条,只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说“王起矣”。 事情发展到这里,楚文王虚心受教的形象已经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谏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鲜明。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事实上还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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