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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2/4页)
了,哪儿那么容易脱身,苟爷那就得扒他俩一层皮。 “喝了酒,还能拿钱?”孔宣求证地瞥了荧光棒一眼,唇角微微翘起,在炫动的灯影里愈发昳丽动人。 这货该不是傻的吧?荧光棒腿肚子跳得比心率还快。 这些钱真好拿的话,旁边儿这些看热闹的还能给他留着?那可个个儿都是管钱叫爸爸的亲儿子! 桌上摆的那几排酒杯,一只也就功夫茶盅大小,成人一口的容量,但那里面盛的是“生命之水”,一种荷兰产的蒸馏伏特加SPIRYTUS,酒精浓度高到抽口烟都能自燃。 平常酒桌上一瓶五十三度放不倒的海量,换了这个撑死扛个十几杯就得人事不省。 荧光棒仅存的小良心和物伤其类几乎要让他直接跪下喊爷爷了,大家都是出来赚钱养家的,没必要玩命对不对。 那边孔宣微微蹙了下眉,走近两步,拈起第一杯一饮而尽。 这就表示他接受挑战了,开弓没有回头箭,要么他挑战成功拿钱走人,要么他喝倒了给苟爷扛走。 孔宣喝得缓慢,但动作几乎不停,仪态优雅,杯杯见底。 事实上引着他留下来的,不仅仅是酒和钱,当然这两样他也都真心想要,还有面前这位苟爷的气味。 这个死胖子身上有股子淡淡的腥腐气息,常人可能嗅不到,但孔宣对这种味道不陌生,这是魔物特有的气味。 魔物大多经年嗜杀,食腐嚼rou荤素不忌,魔息中难掩那种恶臭的味道。 不仅如此,这人身上同时还存在生魂,活人的生魂,正是这种生魂的掩盖,才让孔宣没有第一眼便识破他。 苦逼地每天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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