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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4页)
!” 池凛看他整个人要起飞的模样,承认起来犹犹豫豫: “是我随手练的字……” 她对于系统先生能够帮忙购物这件事新鲜了好长一段时间,对于这时代各种神奇物品她非常有探索欲。 那段时间她常常买些根本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东西。还有些东西她知道是什么,并惊讶它居然能流传至今,想买回来看看有什么区别。 笔墨纸砚就是其中之一。 自小她就有练字的习惯,只要有条件,每天一贴是必须的。 到了这儿也一样,晚上临睡前写上几个字,或者早起出门时练几笔,都挺舒服。 她写过字的纸厚厚一叠,她收集起来不想浪费,准备带tiger出门遛弯的时候给它捏屎用,全都放到客厅专门的塑料袋里。 闫爷爷是从哪儿刨出来的…… 楼觅看不懂是什么字体,她对毛笔字也不了解,不过欣赏艺术的水平还是有。 一眼就能看出这字写得确实漂亮。 她记得池凛以前一手-狗爬字啊,不仅写得难看,而且错字连篇,惨不忍睹。 好像前几个月开始,池凛写英语都是用写毛笔字的手法写的。 当时楼觅还觉得这孩子又在作怪,现在想想,可不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勤学苦练了么? 楼觅思维敏捷,再矛盾的问题她都能从细微末节中找到合理的途径,都不需要去向当事人询问。 楼觅心中确定了,池凛痛改前非的决心还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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