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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第1/4页)
个娘们。他终于留意到我的左手,那上面缺了个三根指头的时候, 那时,他眼泪汪汪,将我那残缺不全的左手轻轻握住,用颇有些……有些心疼的口吻问:“痛吗?” 我一听,全身寒毛直竖,直起鸡皮疙瘩,哭笑不得道:“早疼过去了。” “那你岂不是再也不能抚琴?”他眉头大皱。 “那倒没什么,就是今后再拉不得弓弦有些可惜。”我满不在乎道。 在我看来,这三根指头,丢得有些可惜,不过很值。 我初被押解到边塞,实实在在,是个至微至陋的罪奴,足足一年都是在大太阳底下垦荒田,我依旧面如冠玉,可惜是块黑玉。后遇着个长官,竟是与我在长安城里斗过鸡的,他经过几番努力,将我调到塞外几十里去守个小土堡。 守了一年之后,逢着几个匈奴提刀追着个灰头土脸的男人跑。眼见那男人就要命丧刀下,我冲过去英雄救美,不对,是见义勇为,似乎也不对,不管了。激斗中,眼睁睁看着自己三根指头飞了出去,旷夫子的话又浮在耳边“你这竖子,学书不成,学剑亦是此等鸟样。” 我终于还是将几个匈奴杀死。 那个获救的男人,对他救命恩人的损失,并没什么安慰。只是稍作休息,然后埋头猛吃,一顿就吃光了我两天的口粮。临走时,他很笃定,拍胸脯道,待我将来发达了,会报答你,给你意想不到的报答。 我以为保护大汉子民本就是自己的职责,同时并不认为这乞丐般的人物会发迹,为保护自己所剩无几的口粮,急忙将他恭送出几里地。 不想几年后,那个落魄的男人回来了,回来时已是西域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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