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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1章 组织部的欢呼 (第3/5页)
不满意,可以向上反映,但不能越级反映,可以揭发和检举,但不能随便通过其他渠道。 《党章》第四条规定: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也就是说,必须是在党的会议上反映,不能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渠道。 《党章》第八条规定: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也就是说,江寒要检举县直部门人员乱作为,首先向乡党委反映,乡党委不搭理了,你才可以向县党委反映,这叫逐级。 党员反映问题,必须先向党的上级组织,不能是上上级组织。 更何况,江寒是通过报社和电视来反映,这就不是逐级的问题。 追究起来,江寒恐怕要受严重警告处分,甚至被开除党籍。 所以,政研室的几个人,还有组织一科副科长蔡松成、行政科长刘育新、人事科长唐伟等人直替江寒感到惋惜。 当严松读出江寒面向全国写的那份公告时,组织部的人都激动起来。 巴伟直接喊出了一句:什么也不说,牛逼我江哥! 在马明雨、巴伟的带动之下,一楼的干部们居然大声欢呼起来。 组织部的人在欢呼! 这真可算是一大奇景。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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