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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4页)
对待。 还有,他穿那些昂贵的衣服被讨厌,穿地摊货反而容易被接受。 也许,傅景豪喜欢他的,是朴素纯真的本色吧! 想到这,余彦已经心里有了分寸。 玩纯洁朴素是吗? 太没问题了。 *** 一连过了几天不见傅景豪踪影,余彦不禁感慨,有钱人就是好,六十万随手甩出去,也不知道物尽其用,天天摆着,也不闲浪费。 余彦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突然过来,所以除了去附近买买菜,几乎不出家门。每天上网玩游戏,看,要不就随手画几张画。 因为画功不行,一张修来改去的也颇消耗时间。 比起从前打工的时候,现在这样的清闲,日子简直是太惬意了。 一个礼拜之后,金主终于驾到。 余彦迎上去,接衣服,拿拖鞋,端茶水,递毛巾,那叫一个贤惠。 “您吃了吗?没吃的话我都准备好了,下锅炒一下就行,很快的。” 傅景豪由着人给解着领带,居高临下的瞅着他。 “你不是叫我傅景豪吗?” 余彦察言观色,觉着金主可能更喜欢那个随意的他,立马灵机应变。 “那还不是我没大没小不知好歹。不过你要是真不喜欢我这么客气,那我可以叫你哥,傅哥?豪哥?你看你更喜欢哪个?” 傅景豪冷哼一声,却没给出答案。 余彦自己也没深琢磨,心想大不了以后别称呼,直接有事说事得了。 “去做饭。”傅景豪吩咐一声,拎着公文包直接进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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