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2章 诡谋暗计何曾伤(五) (第2/6页)
出来的卷宗递到韩冈面前。 韩冈拿过卷宗一翻,笑意更盛,感激之情也更多了几分。正与他猜测的一样,最后的判案更为简单,不是繁琐的家产析分,也不是产业争夺,更不是什么无头公案,而是一桩杀人未遂案,罪犯在公堂上自承其罪,要求对此写出判词,写明罪名、判决结果,并所引用的法律条贯。wap..OrG 什么样的考试肯定能得满分?————事先知道标准答案的考试肯定能得满分。 韩冈简直要笑出声来了,这就像是高考考试时,发现所有的考题自己正好都做过,而且连每一题的标准答案也了如指掌。真不知是自己的运气,还是流内铨的铨试就是这么轻易。 这桩案子韩冈看过。登州阿云案,即便是以他对律法的陌生,同时一直以来对通行的《刑统》只是泛泛读过,并未精研,却也照样了如指掌。因为这桩案子,直接引发了变法派与反变法派的一次大规模交锋,从而震动了官场。 就在熙宁元年到二年,一桩闹翻了整个朝堂的杀人未遂案,确立了‘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这一条律法。如果是普通的士大夫,他们不会关心刑律。但无论前身今身,皆接触过此案的韩冈,又哪会不知? 这一案的案情其实也很简单:登州女子阿云居母丧期间,因叔父贪图聘礼将其许配于农夫韦高,而韦高本人相貌丑陋、年岁又大,阿云不喜,这位彪悍的山东婆娘遂趁夜持刀将韦高连砍十几刀。不过妇人力弱,只是将其砍伤。而当阿云作为嫌疑人被传到官府时,不待审讯,她便自吐其实。 谋杀未遂很好判,依律当绞,而阿云不待审讯和用刑便自承其罪,在此时算是自首,依天子早前的敇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