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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1997 第94节 (第5/6页)
带上一堆“光环”,让你百口莫辩。 之前【南任北曹】曹轩就吃了个大亏,所以,等后来曹轩手上有资本了,就开始有意识的合作一批固定媒体。 曹轩这边有什么新闻采访,一半以上都会给这些家媒体,有人造谣搞事,打个招呼,他们就会为曹轩发声。 谈不上cao纵舆论,曹轩也没那个能耐。 人家媒体和他只是合作关系,真有什么实锤大新闻,搞不好第一波背刺他。 但有时还真离不开这些记者帮忙,否则万一让人家冤枉了,你没地方还嘴,那不是认人宰割。 这招其实并不新鲜,港台那边的大腕,基本都有自己合作的喉舌。 内地这边娱乐圈刚刚起步,很多人还意识不到这点,而且大部分也没有这个底气。 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找人家媒体合作,人鸟你是谁啊,掏钱陪睡都不一定成功。 也只有曹轩这样的当红人气明星,才有资格打动这些掌握舆论话语权的无冕之王。 当然,仅凭这点也无法杜绝所有造谣和污蔑,曹轩还有一个杀招。 后世娱乐圈终极奥义之——律师函の警告。 当然,曹轩这个律师函警告并非后世那些明星做做样子,而是打算玩真的。 一次警告,二次直接打官司。 不要顾虑什么打官司给对方提名气,只要对方造谣和污蔑,直接衙门见。 送不进去也让对方赔钱,一次打痛了,反而可以杀一儆百。 曹轩太知道那群娱乐媒体的德行了,嘴上猖狂,实际比谁怂的都快。 千万不要把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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