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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2/4页)
得做打手,还得给大嫂或老大情妇当司机。简单来说,只要大哥需要你去干什么,你就非干不可。 劳力仔对于赚钱这件事,比作一个纯黑社会还异常热忱。 有一次我曾听他在茶桌上对罗军说:「黑社会不是人啊?黑社会不用吃饭啊?恁爸以前混黑社会是因为小学没毕业,没活路没饭吃,现在继续混───当然是为了赚钱。」 我们底下早都敬罗军是二哥。 他跟劳力仔平起平坐,称兄道弟,在帮里说话极有份量。外面都在传,劳力仔能有今天,罗军功不可没。就连劳力仔自己都不否认。 后来罗军开玩笑叫我靓东,算无意间给我开启了另一条生路。去服兵役之前,劳力仔亲口对我承诺,退伍后让我去银坊上班───在此之前,关于未来,我是从没想过。 最血性方刚的那两年,我的人不是在迪士可围事、就是在街上火并。后来去回想,才多少感到心惊,刀口舔血的日子,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有了今天,不一定有明天。 年轻时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惊心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的,即使有个正点的女朋友,也无牵无挂,经常上一刻在床上与小丽温存,下一刻接到电话就套上裤子提着家伙出门。 日子过得昏天暗地,打打杀杀。 .....最后一年过得最是疯狂。 第27章 二十四(下) 当时劳力仔在本土已混出名声,可看在那些土生土长的台北角头与那帮外省挂眼底,他就一个南部的土包子。那些台北角头们很矛盾。心里既看不起这个迅速崛起的乡下人,又眼红劳力仔在台中搞起的有色生意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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