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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7  (第3/4页)
渗出血来,显得他面色更加青白。那股气定神闲却仍然不改,程颐忽尔笑了:“我之所以不放弃一切,躲开你,还有个原因。”    “凭什么?”    “七年了,今天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熬出来的,已经走到舞台中央,我没有理由为区区一个你放弃一切。”    他礼貌地合上门,昂首离开。    四年也好,四十年也罢。他忽然不再害怕。    也许是他始终期待庄明诚承认他那荒谬的爱,来证实有些伤害覆水难收。话一出口,顿时失却魔力,正如搬家时他平静地听着一面镜子被打碎了,满地面目狰狞,而老板终于对他无可奈何。    就看庄明诚是要吸干他每一滴血,还是同他暧昧到生离死别。    程颐精神百倍地投入工作,把自虐精神都用来好好演戏。老板也很争气,没多久又上了头版。却不是因为环肥燕瘦,而是上演一出豪门内斗。    庄明珏又失败了,庄明诚让他留下,他一转头去了昆仑山挖牦牛粪。程颐啼笑皆非,这就好像庄明诚一直在养一只矜贵的,爱挠人的豹猫。    而他也不过是丢给小猫的新奇饲料。    后来老板也给他打过电话,程颐不看数字,也知道是他。    “紫檀木,抑或刺李木。”庄明诚语气平淡,像往日短暂好时光里,询问他对袖扣的见解。    “紫檀。”程颐脱口而出,庄明诚点了点头:“嗯,那就刺李木。”    “你的品味十年差如一日,多谢提供宝贵意见。”    “你要做拐杖?”    “嗯,我想你会喜欢镀银的花纹,触感温润。”    “我对这种玩法没兴趣。”    “真可惜。”    程颐没讲再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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