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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2/3页)
是顺乐三年。 卷宗记载说,顺乐三年,二月冬,月娘于卯时持刀砍杀丈夫和婆婆。 人证为邻居四嫂,物证为一把铁刀,人证物证皆在,遂压入大牢,听候处审。 既然人证物证皆在,为何还要成为悬案? 江鸢继续翻看。 月娘,十几岁成为绣街有名的绣女,绣工极好,后经媒婆介绍,嫁给同为绣街的木匠张生为妻,婚后夫妻两人举案齐眉,生有一女,平日里会绣些女子饰品贴补家用,偶尔会接到一些有钱人家的大单,一家四口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经证人四嫂佐证,月娘平时为人善良,性格温柔,长得也好看,尤其是那一手绣工,全绣街的女子都比不过。 她发现月娘杀人那天是二月初七早上,快到辰时。 因为她早上起来给孩子做饭,发现家里没盐了,而那个时间街道上卖盐的又没开门,便就想着先去月娘家借点,等买了再还。 没想到她去的时候,看到月娘家大门敞开着,月娘满身血惊慌的跑了出来。 等她再仔细一看,屋子里倒了两个人,正是月娘的婆婆的丈夫张生。 之后她去县衙报了官。 县衙把月娘抓捕归案后,月娘对杀人一事供认不讳,至于她杀人的原因,卷宗上写的是,和情人偷情被丈夫张生发现,月娘羞愧当头,失手杀了婆婆和张生。 偷情? 江鸢往下找情夫的名字,张念芙 是个女人,所以是情妇,不过张念芙这个名字,江鸢好像在哪听过。 江鸢本想看看张念芙的来历身份,没想到她再后翻。后边就什么都没有了。 姚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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