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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2/4页)
精灵,粉红色的身体,大头娃娃一样的长相,占据了半个身体的蓝眼睛和一对软绵绵棉花一样的软脚,在地上轻盈地蹦来蹦去,像是一大团粉色的棉花糖。 “这是什么东西。”那些东西就跟在金熙的恐鸟后面,金熙挥挥手,它们就眨着卖萌的大眼睛“歌铃歌铃”的轻声鸣叫,声音比棉花糖还甜。“不知道,我们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离这里最近的居民是华黎,但是他也不是朔蒙,所以不太清楚这种东西。 “我觉得就算是朔蒙也未必知道他们是什么。朔蒙荒原上的生物都带有保护色,这种动物的颜色太鲜艳了,应该不是本地的生物。”金熙无奈地看着因为他们放慢速度说话,现在都飘到他身边的东西,这些棉花糖颜色粉嫩,实在太显眼了,如果一直跟着他们恐怕会引来朔蒙。谁知道金熙话音刚落,这些棉花糖就轻飘飘地歌铃歌铃,变成了特别自然的草黄色,轻飘飘坠在恐鸟的尾羽上,像是沾着的大团柳絮。 “它能听懂你的话!”希斯洛很吃惊,“兽人征服骑兽和乘禽都靠武力,雄性则不同,他们一般都是用艾露尼之力感召,而且这些动物都十分挑剔,像白翎的鬣蜥鸟就非常稀有。” 鬣蜥鸟能听到那种独特的石哨几百里之外发出的声音,还能识别不同的曲调,这才能一直跟在洛蒙使团身后,成为金熙的信使,让金熙羡慕了好久。不过这些棉花糖有什么用?看着实在太怪异了,变成草黄色之后像是弄脏的棉花球,看着更怪异了。 “你们说它们刚开始为什么要变成粉色呢,那么显眼?”卡塞尔忽然开口。希斯洛眼睛一亮:“是为了吸引我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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