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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不值得同情 (第4/5页)
赶不上变化,两兄弟杀人不成反被屠,被罗小龙无情反杀,早早凉凉。 至于金曜的人生经历,就更是充满了坎坷。 他是一名孤儿,从小父母双亡,在破晓组织名下的福利院中长大。 没有人知道,金曜五岁起就开始接受思想灌输,八岁后进行专业训练,破晓组织用了十年,将他培养成为一名精神稳定、手段可怕的杀人兵器。 为了组织的理想,他开始执行任务,在各个国家奔走,仿若死神一般一次又一次取走目标的生命。当他回过神来,发现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双手就早已沾满了鲜血。 直到他修行观想法突然有了成果,觉醒了自己的意识金莲,得到阎罗殿主亲自赐予的超级兵器——庚丝。 他也正式得到破晓使徒的身份。 常年陷入杀戮的生活,让金曜的思维变得有些异样,他早已失去对生命本能的尊重。 活人的生命,在他眼里,与蝼蚁无异。 得到庚丝这件恐怖的兵器之后,让他变得更是暴虐而残忍。 直到卷入叶衫绑架事件后,被杨逍偷袭,直接摘掉了脑袋。才阻止了他继续狂飙,持续疯狂的一生。 会场里现在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人,也许里面有不少像金曜那般该死的混蛋。 但杨逍并不是法官,也绝对没有主持正义的想法。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自己的稀饭都还没有吹冷,哪儿有空管别人。 收回飞远的思绪,杨逍吐了一口烟圈,扫了一眼自己的智脑,查阅了新入账的两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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