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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前夜 (第1/9页)
九月廿三。 凌晨时分,关洛阳和教头就告别了田公雨,踏上了去广州的路。 教头原本的那身打扮,着实是太惹眼了一些,这回上路,也换了一身蓝色的粗布衣裳。 那是田公雨的衣服,田公雨比教头矮一些,这衣裳穿在教头身上有些紧凑。 不过这年头,没衣服穿的也大有人在,就关洛阳亲眼所见,光着身子受饿冻死在路边的尸首,也不在少数。 教头衣服穿的只是有些不合身,倒也不至于引人疑窦,他的名册和短棍都是自己藏的,也不知道藏在哪里,反正行动自如,分毫看不出来。 反而是关洛阳的长刀,有些难办。斟酌许久,还是决定不带了。 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天光微暗,旷野小路上,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天。 “雷公当年是拳刀双绝,一套擒拿手的杀敌效率,也几乎不逊色于刀法,你不带刀,却不知拳脚上学到了他几分火候?” “五部擒拿手,我学的时间比刀法更长,只不过师父他当年是练骨大成,我却是练皮大成,也不知道比他全盛时,到底孰强孰弱?” 五部擒拿手,顾名思义,是一套擒拿手里面分为五个部分。 罗汉,鹰爪,缠丝,鹤断,通背。m. 如果用最通俗简练的语言来总结的话,罗汉,指的是用刚猛力量针对人体四肢关节的擒拿法,分筋错骨脱臼断rou。 拧伤朱长寿右臂的那一招,就是出自罗汉一部。 鹰爪,是练自身腕力指力,主要是针对敌人的面部五官、后腰、下阴要害等等,打起来扒眼撕耳,扣唇勾脸。 缠丝,是通过拉扯拖拽的手法,破坏敌方平衡,针对的是耳朵,手指,头发,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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