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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他让她自行决定签不签 (第4/4页)
方伟平把准备好的婚前协议递给林筱。 里面的内容是: 不管是在婚姻内,还是离婚,江沐成所有财产跟林筱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点林筱没有意见,她本就不是奔着江沐成的财产去的。 让她接受不了的是,协议的附加条件有三条。 一是她与江沐成领证后,不能在外面工作,必须辞去她目前的工作。 二是她必须每天二十四小时待在江沐成身边,照顾江沐成,随叫随到。 三是她平常如需要外出,必须经过高凛的同意。 四是她要想离婚,必须经过已申请变更为江沐成监护人高凛的同意,他会代替江沐成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 她与江沐成的婚姻关系保持多久,全凭姓高的来决定? 甚至她自由出入的权利都被约束,平时想要出个门,还得看高凛的脸色与心情? 这哪是婚前协议,是黑,工协议吧? 看到这几条令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林筱犹豫,内心开始挣扎。 只要签下,她的自尊从此就被卖掉。 见林筱一直低着头,久久不表态说话,方伟平一点也不急,淡淡的说。 “凛少说了,这份协议签不签,不勉强你。但要是不签的话,彩礼自然是一分都没有。孰重孰轻,你自己决定。” “……”林筱没说话。 这不是废话吗? 还说不勉强? 他们明知道她现在都已经是火烧眉毛。 高凛深谙人性,一个人处在绝路时,不管对方提出的条件有荷刻、有多离谱、有多不人道,对方都会答应,因为没得选。 林筱正是处在这个阶段。霁纱月的西装悍徒高爷欲壑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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