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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3/4页)
他正在自家院子里动手洗车,两只憨厚可爱的金毛围着他打转。 说明缘由,谭沥也掏出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原来唐景人不仅把门票给了杜若,顺便也送了一张给谭沥。 “我很喜欢你的计划。”谭沥说,“不如一起出发吧?” 出发当天艳阳高照,正是秋意渐浓的九月天。杜若把墨镜夹在头上,身上是镂空刺绣的合身牛仔裙,露出来被稍微晒成了小麦色的健康双臂,修长笔直的腿,一双小白鞋。这裙子是30年后的她非常喜欢的,它于1984年生于美国,这时还没有多少个中国人听过这个牌子,是水晴去美国玩耍时帮她买的。 爱她疼她的水晴呀。 谭沥的打扮让杜若大吃一惊。长袖的宽松黄色字母T外,罩着一件夏威夷衬衫,下身是夸张的灰色哈伦裤,一双炫酷的银色乐福鞋。墨镜是唐景人风无疑了,像是打了一场星际大战回来。 “哇哦~”杜若不禁惊叫,“ROD ROLL!” “YEAH!”谭沥俏皮地和她击掌。 杜若还是移不开眼睛,原来这么一个小叔叔也能那么潇洒,那么嬉皮士。谭沥的身材是完美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克己。稍宽松的、亮色的衣物随风飘舞,趁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不得不说,极吸晴。 他们首先打开播放器,放的是一年前杜若在Rubus的录音室里听的那支歌。 太燃了,血液沸腾起来。 “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除了你的感情/我已一无所有/除了你的心/从手腕流溢的鲜血淌向身躯……”合着泰斯高亢嘶哑的声音,他们忍不住放声唱起来。 “这五人真是天才!”谭沥不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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