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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4页)
面前暴露出自己其实是一个大胃王的事实。 为了表现出对这家饭店的喜爱和郑重,庄昀仔仔细细把菜单看了一遍,选了两菜一汤,才把菜单和皮卡丘圆珠笔递还到阿姨手里。 阿姨很快地看了看,语气中带着一丝好奇和不解:“你和小岳是一个地方的吧,怎么口味差这么大?小庄,你喜欢辣的?可小岳喜欢清淡的啊。” 庄昀一愣,道:“我们那边的确喜欢吃清淡的,还有喜好甜的,也许因为我mama吧,我的口味偏辣。”庄mama是西川人,嫁到了南苏,但是爱吃辣的口味一直没变,庄昀小时候也是身经百战,到后来渐渐喜欢上辣椒。 说完倒想起一件他和岳荣的趣事来。别看庄昀小时候傻乎乎的,跟在岳荣屁股后面做了个小跟班儿,心里面“坏”心眼儿可不少。庄昀他那一篇被语文老师批了一个100分的作文,却被岳荣批得体无完肤。小庄昀伤心了,冥思苦想半天,才“投其所恶”想出了一个损招来。 庄昀知道平时牛气哄哄的岳荣,有一根软肋,那就是吃不得辣的。起了坏心眼儿的庄昀,拿出仅有的存款,去小卖部买了一包正宗的泡椒鸡爪。他躲在房间里心虚地吭哧吭哧把鸡爪一根根啃完了,然后用筷子把酸椒夹了出来,放在碗里。 在岳荣家吃午饭的时候,溜进了庄昀家的厨房。幸亏岳mama有一个习惯,在夏天的时候习惯先把饭盛在一边,过一会儿再吃。趁岳mama上了一趟厕所,庄昀就悄悄默默地摸进了厨房,把碗里的酸椒埋进了岳荣的大碗里。 中午顶着太阳打篮球的岳荣回到家,肚子饿得敲起了战鼓,冲进厨房就抓起自己的专属大碗刨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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