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奇人录_504章 细辛用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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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4章 细辛用量 (第2/4页)

时珍把细辛的限量由陈承的“半钱匕”提升到了“一钱”。究竟是李时珍在引用文献时抄录错误,或是李时珍临床用药经验和心得的积累,均不得而知。至此,细辛的用药剂量基本定格在1~3g,且为大多数本草学家所认同。细辛“不过钱”已经成为历代本草的主流思想。

    明末以降,细辛的剂量问题一直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反对陈李之说。如张志聪云:“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嗟嗟。凡药治病者,有是病,服是药,岂辛香之药而反闭气乎?岂上品无毒而不可多服乎?方书之言,俱如此类,学者不善详察而遵信之,伊黄之门,终身不能入矣”。主张细辛可以多用,不必受一钱之束缚。2赞成反对参半。如陈世铎提出了“两止可”和“两不能”的观点,认为“细辛,止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赞成“少用”,反对“单用末”。强调细辛不能单用,用量不宜过大,必须配伍使用。并提出了“多用则耗气而痛增,独用则气尽而命丧”的告诫。3把陈李之说扩大化。如汪昂云:细辛“不可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蒋介繁云:“入煎剂不可过一钱,多则令人气闷”。缪希雍云:“即入风药,亦不可过五分,以其气味俱厚而性过烈耳”。杨时泰云:“气厚性烈,入药不得过五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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