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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卖身契不能轻易签订 (第3/5页)
后迎着潇洒哥“想要杀人”的幽怨的目光,坦诚无比的道出了自己的来意:“这么说吧,小唐啊,我和安吉拉这么晚了还来找你,其实主要还是想要争取签下你的唱片合约!”
说到这里,吴一芬又笑道:“当然,要是小唐你信得过我们福茂的实力,签下全约的话那就更好了!我们在整个东南亚都是很具有实力的哟!”
终于来了,潇洒哥和某个很没正行的高老板几乎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要做明星,那么首先就要知晓究竟什么是艺人合约。
所谓的艺人合约其实就是:有关影视歌行业的明星艺人与公司及经纪人之间的协议书。
而艺人的合约也包含很多种,最重要的当然是号称“卖身契”的全约了。签下了这个合同的话,一般来说,这个艺人基本上短期内是定死在这一家娱乐公司了。因为,全约包含了经济约、影视约、唱片约、代言约等等绝对完全的合同在内,你的一举一动乃至于生活方式全部都要由这家娱乐公司安排,嗯,当然是不违法的前提下。
所以,如果不是绝对大牌,且名声很好的娱乐圈大公司,一般的明星都不会随意的签下全约的,除非签约的是新人,这就另当别论了。毕竟,新人要是没有绝对的实力和手腕,你连出道都难,见到了合同还敢挑三拣四吗?(参考05我型我秀的冠军某谦的事例)
而剩下来的就是比较全面的经纪约了,这个经纪约是指经纪公司或者经纪人代理艺人的演出,影视剧,通告等,很多艺人都有先签经纪公司再由他们负责处理自己的其他事情的先例。
经济公司很多人可能理解,但是实际上娱乐圈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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