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王朝更迭_第164章要致富,先修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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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4章要致富,先修路 (第5/6页)

当时的周人白圭讲授致富之道时就曾提到掌握时机,精确运用“人弃我取,人取我与”之法则等原始的经商思想。而白圭也因此被尊为商贾的祖师。

    战国时的大都邑,许多都是著名的商业中心,如赵都邯郸、齐都临淄,以及魏国都城大梁、洛阳等。中等都邑也开始有了市,称为“有市之邑”,如韩国的上党郡,其中70邑有市。“日中做市,招集天下的人民,聚会天下的货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易·系辞》)就表现了小邑中小市交易的情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私人商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其重要性也逐渐超过了官办商业。《韩非子·亡征篇》就曾说道:“商贾的钱财存放国外,可以亡国。”

    如“从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史记·货殖列传》);又如“耕田之利十倍,珠玉(经商)之利百倍”(《战国策·秦策》)等思想都表现了当时对于商业的重视,很多人都愿意从商赚取利润。当然,这种现象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当时各国都先后确立了土地的自由买卖制度,这种土地私有制,使得大量土地集中到了地主阶级手中,而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则由于土地的兼并而流离失所,无所依靠,只能出卖劳动力为商人劳动,或者有经济能力的,就自主经营。

    当时的这些大都市,集中了各地的物品钱财,大家在一起互通有无。当时的中原市场,能够买到南方的羽毛、象牙、犀皮、颜料,北方的走马、大狗,西方的皮革、毛织品、牦牛尾,东方的海鱼、海盐,可谓品类齐全。通过商业交换,即使是在不毛之地的人,也可以得到木材,住在山地的人可以得到丰富的水产品,农民常年耕种,不动刀斧不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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