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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3/4页)
沉重木座,坐上放着镀金的架子,架上放一镀金的小锅,锅里放着炒好的一碗米饭,上面盖着厚重的镀金盖子。一份四两不到的米饭,却要配上三十多斤的包装,送过去后,还不能进包间,只能在门口端着,直到端得他满眼冒金星了,里面的服务员开门招呼了才能把锅子交给她。一不小心,在传菜的时候打翻了菜,不但要赔偿还要罚款,搞不好遇一个贵点的菜,几天都白干了。 刚开始打工,戚飞吃饭的时候手一直抖个不停,拿筷子都拿不稳,索性他就每天吃夹馍。那时我不太习惯问别人的隐私,只是以为他爱吃这口。到后来才知道,戚飞根本不爱吃夹馍,只是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直到现在,一提夹馍他就胃难受。 水水也在餐厅做过,他没有像戚飞那样做个传菜的,因为水水太瘦弱,没力气,只好被安排到后厨去跟几个阿姨一起洗碗。每天手都泡在水里,皱巴巴的再加上脱皮和泛白,看着就像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一样。因为要一直保持弯腰的姿势,一天下来,要花上十几分钟才能慢慢把腰挺直,动作稍快些就会特别痛。所以每次在大街上看到腰很弯的老太太,水水都会感慨:“哎,那不是尿憋的,是干活干得太多了。” 水水在餐厅后厨做的比戚飞好的地方不止是不会打翻客人要的菜,还经常会偷偷的吃到好多东西,代价就是被人揩油,捏一把。 吃完火锅,我们四个人慢悠悠的走在路上。远处是正在修建的楼宇,机器在轰鸣做响。戚飞远远的看着就说:“一会到那边咱们绕着走,我就怕这种地方,万一再下块砖来非得把人拍死。搞不好要是掉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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