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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3/3页)
孩子看自己的好,就算渐眠打小就是个混世魔王样打冤家,傅疏到底不能与他真正动气。 …… 长秋殿。 寒夜深重,屋里却很暖。 渐眠怕冷,女人用的汤婆子都不吝,床尾塞了好几个,一钻被窝都暖和。 他睡的沉,眼下攒积一小片青灰,蝶翼一样的眼睫压下来,瞧着很乖。 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乖。 薄奚将他放在床上,自己却没有转身离去。 他看的出神,呼吸都放轻,冰凉指节触上渐眠长长落下的睫毛,似为自己的发现惊奇。 渐眠眼下有一颗极小,极凝练的泪痣。 褐红色的,不注意还以为是溅上去的什么脏东西,叫人想给他擦干净,又想死死的扣下来。 薄奚听人说过,有泪痣的人大多爱哭,眼泪是没命的掉的,一辈子都凄苦。 薄奚觉得不对,他这样凉薄,又已富贵登极,谁还能叫他苦命呢? 可脑袋里有一双湿漉漉的,泛着水光的眼睛挥之不去,抽抽搭搭的,坐在薄奚身上,分明恨不得当即就将他弄死,但薄奚诡异地瞧着他也是娇的。 比个女孩家都娇气。 薄奚的指甲翻飞,刚剥了核桃,又被指派去做木匠,狰狞泛白的指甲丑陋的要命,渐眠这样讨厌丑东西,看见了指不定要多厌恶。 他分明知道,却还是不由得想去碰碰那点儿艳艳的红。 床头的夜明珠黯淡的泛着光,透在渐眠浅浅的影子上,像被谁低低吻住。 薄奚看的出神,几乎与他面贴面,怔愣愣的凑近,脑袋里的想法要撕碎他的理智。 ——他想舔一舔那泪痣。 第6章 寻药 渐眠此人,一贯是给三分颜色就要开染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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