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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8 (第3/4页)
睥睨芳寻一眼,拱手道:“大人,草民冤枉。此人乃是我贾府买来的丫鬟,白纸黑字签过卖身契的,乃是一等一的贱民。既卖给了我贾府,就是草民的东西,跟草民府上的花瓶陶罐没甚么两样儿。大人,这世上可有打碎了泥罐子,还要人跟烂货道歉的道理么?” 大周奴才身份也分两种,签过卖身契的,既为贱民,就是将一条命卖给了主家;未签卖身契的,只是在府上做工的婢子,依旧是良民,良民有人身自由,不算奴隶。 “有理。”京兆尹点点头,“按照大周律法,的确如此。” 为霖面色一惊,慌乱地问了芳寻一句:“你,你是签过卖身契的?” 芳寻梨花带雨,又是点头又是摇头。 贾大名笑哼了一声,“这位讼师,你莫听这小蹄子蛊惑了你去,这副小狐狸样子,专会勾引男人为她办事。她可是实实在在卖给我们贾家的,莫说打骂,即便是要了她的命,又能如何?” 贾大名找到对方弱点所在,令方才滔滔不绝的为霖语塞不言,一时得意起来。 为霖似恼羞成怒,概不认账,耍赖地问:“你说签过就签过?芳寻并不承认,不如且拿了卖身契来,呈到公堂上,看准是不准!” 贾大名收到上公堂的传唤时,就已找颂司里的其他讼师打听过,该辩驳甚么,该准备甚么东西,一样不少。此刻他胸有成竹,随即招了小厮来,将契约呈交上来。 京兆尹展开来看,白纸黑字果真写得分明,婢女芳寻的确将自己卖给了贾府。 京兆尹抬眼,幽幽地看了为霖一眼,“本官看,这个案子已有定论。” 为霖上前,要求查验契约,得允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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