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_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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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节 (第4/6页)

还在惨叫的男子被她的异样吓了一跳,以为诈尸见鬼了,忍着下身的痛楚往后爬,爬着爬着,手碰到了一个东西,扭头一看,竟是同伴死不瞑目的尸体。

    “啊!”男子一声大叫,颤抖着手去探同伴的气息,发现对方气息全无,吓得连滚带爬的跑到一块石头后面瑟瑟发抖的躲了起来。

    金毓在地上滚了两圈,接收完记忆后,脑袋就不痛了。

    她吃力的爬起来,喘着粗气坐在地上,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特么的居然穿了!”

    她是现代身高168cm的两百六十斤大胖妞,父母早亡,因为胖从小备受嘲笑排挤,但她不自卑,为了生活,为了不受人欺负,她努力学习,变强,挣钱。

    熬到三十五岁,买了别墅,有了千万存款,想要过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得了癌症,只剩一个月可活。

    气得她半夜买醉,手拿酒瓶路过一个巷子口,看到一个男人在欺负女人,酒精上脑就过去见义勇为。

    哪知男人竟是新闻里说的杀人魔,她用酒瓶砸破对方脑袋,再用体重优势扑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泰山压顶,压死了杀人魔,自己却也被杀人魔刺了一刀,然后嗝屁了!

    原以为死翘翘后会进阎王殿,没想到穿越了。

    原主也叫金毓,乃赤云国林州府大坪村人,十五岁,是个病秧子,有父有母,有一双弟妹,还有爷奶叔叔婶婶堂兄堂姐一大堆。

    天福十六年,北方发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旱灾加蝗灾,灾难已有两年多,田间颗粒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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