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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 《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四十二) (第2/4页)
元吉,无咎。” 本段是围绕着“命题”展开的论述,这里的“为”,指“作为”。“作”:做;作为。本段意思是:利用好增加的财富或民心,可办成大的事业,是非常正确及有利无害的事情。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本句在上篇里已出现,其意思是一样的。“十朋”:很多的钱财。本段是讲“拥有财富,只要不苛刻,不邪恶,永远都是吉祥之事”。 “王用享于帝,吉。” 若国家有了增益,即富裕了,又能守正。那么,“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里的“王用享于帝,吉”,与上篇《损》里所讲的“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个对比的写法。这里是讲,财富有了大发展,有了大收益,君王即使祭祀天帝,也是好事情。这是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增益了,还要不苛刻,不邪恶。这里的“帝”,即“天帝”,被认为是万物的主宰。而这里明确指向是“享于帝”,不同于《损》篇里的“享”。“享”是指祭祀品,而“享于帝”是指对天帝的祭祀。当然,这里也体现了作者所处时代的局限性。 “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凶”:收成不好的年份。“孚”:爱,上对下的关爱。“中行”:中道而行,不偏不倚;喻公正,公道。“圭(guī)古代的一种玉器。“用圭”:君王诸侯举行隆重仪式时所用的一种玉制礼器。本句意思是阐述:增加的收益要用在灾害的凶年,是没有过失的。爱民与公正的行为,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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